中共德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中心组学习制度

作者:办公室秘书处  时间:2012-11-06  来源:本站  次浏览 字号:[ ]

    (2005年5月12日德阳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通过)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的学习,促进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特制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组织形式
    中心学习组由常委会党组成员和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组成,邀请常委会非党领导参加,可根据学习内容,吸收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学习。中心学习组组长的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讨论专题,组织学习讨论,提出学习要求,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组长外出,由组长指定一名中心组成员履行组长职责,保证中心组学习正常进行。
    成立中心学习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主要职责是制订年度学习计划、提供学习资料、聘请辅导老师、做好学习考勤和记录、撰写学习总结等。中心学习组办公室设在研究室,办公室主任由一名副秘书长担任。
    二、学习内容
    系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市委的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人大工作相关理论。
    三、学习方法
    根据学习内容,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两种主要学习方法,集中学习应包括专题研讨、专家讲座、参观走访、集体观看录像片等多种方式。
    四、学习时间
    每两个月安排一次集中学习,原则上定在单月第一周的星期四或星期五。
    五、学习要求
    (一)参加中心组学习的人员要处理好工学矛盾,深入调研,勤于思考,切实做到学习时间人员到位、思想到位。
    (二)参加中心组学习的人员要做到“三个有”即:有专用笔记、有学习体会文章、有个人学习小结。
    (三)参加中心组学习的人员要实行签到制度,一般情况不得请假。
    (四)通过学习,要进一步坚定政治信念,增强党性修养,提高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思想作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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