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曾文忠:建议推进城镇户籍工人与农村户籍工人权益平等保护相关立法
时间:2024-01-26
同样面临务工被欠薪,“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却被区别对待?在今年的省两会上,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四川瀛领禾石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曾文忠关注到这一社会现象,带来了“关于推进城镇户籍工人与农村户籍工人权益平等保护相关立法的建议”。
当前,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用工虽多为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亦普遍存在城镇户籍工人。“若城镇户籍工人追讨劳务报酬,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条的定义,其并不符合农民工的身份特征。”曾文忠说,考虑到无论城镇户籍工人还是农村户籍工人,在同一个欠薪事实中,面临的欠薪困境是相同的,“因此,当领取劳动报酬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工人对于自身权益的保护,不应当因农村户籍或城镇户籍而有所区别,均应享有同等的救济途径及方式”。
曾文忠进一步分析说,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规定,明确农村户籍的劳动者可在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违法发包或分包建设工程导致拖欠劳动报酬的情况下,主张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向其清偿劳动报酬。但若城镇户籍劳动者亦出现同样被拖欠劳动报酬的情况,是否也可向违法发包或分包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主张清偿,目前并无明确规定,实践中亦存在不同认定,进而出现城镇户籍工人与农村户籍工人不能获得同等权利救济的现象。“该现象不能有效化解建设工程领域中的欠薪问题,也不利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及维护社会稳定。”曾文忠说道。
曾文忠建议,要从三个方面加强对建设工程领域城镇户籍工人与农村户籍工人权益的平等保护:一是对建设工程领域劳动者权益平等保护进行国家层面的综合性立法;二是对农村户籍工人和城镇户籍工人实行同等保护机制,制定统一的标准,形成统一的规范性指导;三是制定建设工程领域的工资保障法,为加强劳动者工资权利保障提供法律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