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接待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市人大常委会政务接待工作,规范接待程序,提高接待水平,现结合人大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工作原则
机关接待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中央、省、市的有关规定,坚持分级(地厅以上、县团及以下)对口负责,本着礼貌热情、周到节俭、适度得体和宣传德阳的原则,精心组织、认真安排、规范标准、优质服务,严格实行责任制,确保安全保密,做到领导放心、客人满意。
二、接待程序
(一)机关各工作部门将收到的来客信息(传真或电话)报告接待工作分管领导,行政处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机关各工作部门提供客人来德阳的传真或电话记录、主要目的、人员名单、日程安排、陪同领导等,并同行政处制定接待方案(草案),填写接待报批表,上报分管接待的副秘书长、秘书长审批。
(三)属地厅级以上领导及客人来德阳检查、视察、调研、考察、学习等业务活动,由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召集相关部门协调会,按照主题把每项任务落实到相关单位及责任人。1、根据主题选点,确定点及路线,尽量体现德阳亮点。(有关部门、行政处负责);2、与客人具体对接。(市接待办、行政处负责);3、用车、警卫安排。(市接待办、行政处负责);4、材料准备。(有关部门、秘书处负责);5、会场布置,包括会标、会务桌椅摆放、座牌、材料、纸笔、茶水准备等。(有关部门、秘书处负责);6、通知市领导。(秘书处负责);7、媒体安排。(市接待办、秘书处负责);8、业务及会务宣传。(有关部门负责)。
(四)县级及其以下的客人来德阳考察学习,由市人大机关安排。
三、迎送和陪同
(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及曾担任过上述职务的老领导来德阳,由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负责牵头接待,办公室与市接待办、市公安局等按规定具体组织实施。
(二)人大常委会正省、副省级主任和委员及曾担任过上述职务的老领导抵离德阳时,由秘书长(副秘书长或办公室副主任)、对口部门负责同志到成绵高速公路德阳境内各出站口接送,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等领导在住地迎送。
(三)正厅、副厅级领导抵离德阳时,由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或对口部门负责同志到成绵高速公路德阳境内各出站口接送。
(四)县级及其以下客人来德阳,由对口部门负责接送和陪同。
四、宴请
宴请按照批准的方案及标准实施。餐饮应以客人的饮食习惯为主,体现地方特色,一般使用本地酒和饮料,同一批客人原则上宴请一次,其余可采取自助餐形式。
五、礼品赠送
全国人大、省人大、市(州)人大和外省人大厅级及其以上的领导来德阳,视情况赠送有德阳特色的礼品。
六、接待责任分工
第一责任人:秘书长;
第二责任人:分管接待副秘书长;
具体责任人:行政处、相关专委会办公室主任、市接待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