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访处工作职责
一、依法受理上访人向常委会提出的申诉、控告、检举、批评、建议。
二、承办常委会领导和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
三、向有关机关和部门转办、交办、催办、督办信访案件。
四、及时向常委会领导反映社情民意,群众的呼声、愿望和要求,反映社会热点、难点问题。
五、综合研究信访情况,及时向常委会领导提供信访信息,并提出意见、建议。
六、根据常委会领导的指示,依法调查重大信访案件,提出处理意见。
七、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协调,共同做好人大信访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