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4年10月23日在德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德阳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德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代表们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对我市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改善民生、民主法治建设等各方面工作共提出110件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根据地方组织法和《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截止8月底,代表建议已全部由有关机关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其中,市人民政府组织办理的建议107件,市委政法委办理的1件,市直机关工委办理的1件,市委农办办理的1件,分别由上述单位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 %。其中对办理过程满意的104件,基本满意的6件;对办理结果满意的102件,基本满意的7件,不满意1件。此外,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在闭会期间还收到代表建议2件,均已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现将今年代表建议的处理情况向常委会议汇报如下:
一、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和基本解决的49件,占总数的43.8%
谢琼英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20号建议,市教育局进行了认真答复。2011年根据《德阳市教育局关于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全面督查的通知》要求,市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督查领导小组和以学生科科长为组长的督查工作小组,对直属中小学、高完中和职业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了现场督查。目前,我市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力量在逐渐壮大,尤其是市直属小学,基本上配备有或者申报了专职心理教师编制。市财政也已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经费列如财政预算,保证市级教育行政及教研部门心理健康教育管理、指导、教研、科研等活动进行。
马太明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高层建筑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的39号建议,事关人民生命安全,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高度重视,及时对建议进行办理。2013年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制定并出台《德阳市物业服务企业诚信与规范化管理指导标准》,对物业企业服务中的电梯维护作出明确要求。对物业企业履行电梯使用单位职责,通过建立企业信誉档案、对服务企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规范,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同时,规定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电梯使用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日常运行维护管理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立了对高层建筑电梯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筹措使用管理机制并已上报政府审定《德阳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实施细则》,通过进一步完善资金筹措和使用机制,尽快推行畅通、高效的电梯维修维护资金渠道,与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加强高层建筑电梯的使用安全。
高波代表提出的《关于看守所应取消对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必要要求》的42号建议,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提出改进措施。3月26日,市公安局监管支队下发《关于改进监所窗口服务质量的紧急通知》,在严格落实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看守所律师会见工作保障律师合法权益的通知》精神基础上,取消了对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求提供律师证复印件的要求。4月18日,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对全市看守所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导。代表提出的问题已得到解决。
二、建议所提问题正在着手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代表建议 55件,占49.1%
周丽姬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德阳市机动车强制报废工作》的11号建议,市商务、发改、公安、财政、环保等部门开展了专题研究。一是开展专题调研,摸清了情况;二是鼓励老旧汽车报废更新;三是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和二手车交易市场管理;四是限制高排放机动车转入德阳;五是加快机动车环保检测线的建设,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今年下半年,市商务、发改、公安、财政、环保等部门将建立联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我市机动车强制报废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和工作措施,确保市机动车强制报废工作有序推进。
刘守旭代表提出的《关于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市民健康》的32号建议,市环保局及市经信委、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等部门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了办理答复。目前,我市本级和六县(市、区)都先后建成了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在城区加大了城市汽车尾气排放监管,较好的解决了城市污染问题;加强了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积极推动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建立起“户集--村收--镇转运—县处理”机制,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行限期治理,禁止重点流域河流河道养殖,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监管,有效缓解了农村环境污染,减轻和预防了农村土地污染程度,为农村饮水安全和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逐步消除了重金属隔等对我市农产品的影响。为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还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大生态创建力度;二是严格市场准入管理,抓好工业园区建设,推进工业集中集约发展;三是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四是提升我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水平;五是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科技攻关。
郑玉才代表提出的《建议政府重新制定市区禁放烟花爆竹的范围》的68号建议,市公安局进行了认真办理。2010年12月,经德阳市政府批准发布了《关于德阳市区烟花爆竹燃放、销售、储存管理的通告》,对市区禁放烟花爆竹燃放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为抓好“限放、禁放”规定落实,市公安局积极会同市安监局、工商、质量监督局、城管执法、供销社等部门,明确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及时查处危及安全违法行为。同时市公安局旌阳区、开发区分局还与各社区、街道办事处、机关企事业单位、相关成员单位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根据代表建议和市区发展实际,市公安局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德阳市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重新进行论证,适时对禁放区域进行调整。
三、建议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或权限不在市上需向代表说明情况的代表建议8件,占7.1%
杨顺菊代表提出的《关于让澳洲茶树成为扶助“三农”中的支柱产业》的57号建议,市农业局开展了认真的调研。我市2011年在旌阳区东湖乡引种栽培700亩,该树种在我市能够生存,但受我市温光条件的限制能否作为生产树种还有待观察。目前我市澳洲茶树油的提取加工尚缺乏技术及设备,作为绿化树种市场也未打开,在引种规模及推广上要进行科学论证,做到种植、加工有序发展。
雷福莲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德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59号建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回复。目前《德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德公积金发〔2008〕32号)对于购买首套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也没有面积限制,只是针对购买第二套房从支付购房款、偿还贷款两大方面作了相应规定,并没有作出一个家庭终身只能对一套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商业消费贷款的规定。随着全市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资金规模也在不断扩大,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也在不断调整。随着国家新的房贷政策出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目前正在进一步修订完善《德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四、重点跟踪督办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筛选确定5件重点督办建议,在市人大常委会各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各相关工作委员会与办理单位加强联系,认真督办,取得了好的效果。
朱正英代表提出的《关于引导我市城镇居民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建议》的3号建议,市城管执法局对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目前我市于2011年首先在御庭苑小区启动了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2012年又新增了外滩一号、锦绣珠江、左岸半岛、锦绣上城等四个试点小区。通过小区试点,进一步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新模式,摸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新机制。并在政府统一安排和部署下,依托现有的试点小区,将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与创建文明城市和创新社会管理有机结合,完善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协调机制,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建立适合我市的运行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
高波代表提出的《关于取消个人申请认定工伤须提供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工地现场图规定的建议》的第43号建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认真答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和《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之规定,在申请人无法提供明确劳动关系证明的情况下,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并确保证据确凿、证据链完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受理个人申请认定工伤案件中,要求申请人提供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登记情况。但鉴于德阳企业信用网的企业信息可能未及时更新,导致信息不准确,所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般要求申请人提供从市工商局档案室查询到的其所在单位企业登记情况。同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为确保证明材料准确无误并明确受伤地点,个人申请认定工伤,若在建筑工地受伤的,应提供建筑工地现场工程概况图、工地现场图等照片证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上述两项证据固化,与申请人提交的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锁链,避免申请人所告非人,同时可有效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发生,切实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邱明代表提出的《关于促进民间融资信息服务业健康发展的建议》的第80号建议,由市工商管理局负责办理。对于全市各种类型的投融资公司由于准入门槛低、少数公司经营不规范,给我市金融市场健康发展与社会稳定带来严重隐患。市工商管理局已经采取了以下措施:暂停投融资中介类机构的注册登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投资、融资理财、非融资担保公司的专项检查。建议由四川省人大出台地方性法规,明确民间借贷的合法性,提高准入门槛,建立报备制度和保证金制度抵御市场风险。
冯伟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监督执法》的第98号建议,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高度重视,及时与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畜牧局等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进行会商,针对议案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今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结合德阳实际开展“亮剑行动”、重点对春季开学前学校食品安全、调味品等实施监督抽检,成功端掉什邡市牛油产品等非法营窝点、震慑作用初显,食品消费环境和市场秩序得到好转和规范。为确保专项整治、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等工作统筹推进,取得实效,建立了督查通报工作机制,强化应急处置和舆论宣传,确保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早发现、早处置”。在德阳市“3•15”晚会对部分违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典型案例进行了曝光,发布了消费警示,提高了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引导公众理性消费和科学饮食,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的良好氛围。
程硕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石亭江河道统一规划、建设、管理的建议》的第108号建议,市水务局综合什邡市政府和绵竹市政府意见,规划建设及涉河工程安全管理等问题。全市计划2013—2015年对13条重点河流25个项目进行整治,其中石亭江8个项目,占32%,争取国家资金1.15亿元,占总资金安排的33.3%,综合治理河道长度31.2公里,占石亭江高景观以下我市境内长度的58%。一是在全市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采砂取石取土;二是各类穿(跨)越石亭江的大型工程均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三是2014—2015年,随着石亭江8个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的实施,也将逐步改善石亭江河道生态环境,维护河势稳定。
五、关于杨顺菊代表对105号建议办理结果不满意的情况说明
去年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闭会期间,杨顺菊、谭兴顺代表提出《关于禁止在崴螺山省级森林公园风景区周边新建垃圾处理厂的建议》。2013年4月17日,市政府专门就中江县垃圾场选址问题召集市级相关部门和3个县(市、区)负责领导召开协调会,宣布暂停建设。4月23日,市环保局、旌阳区政府、广汉市政府联合发文《关于不同意中江县拟建垃圾处理场选址等有关问题的报告》,市政府领导批示建议中江县对选址再做重新安排。今年杨顺菊代表又再次提出《关于坚决制止在崴螺山省级森林公园风景区周边新建垃圾处理场》的105号建议。9月2日,中江县人民政府有关人员就垃圾处理厂建议征求代表意见时,并未向杨顺菊说明垃圾处理厂已在开工建设。9月9日,有群众向杨顺菊反映中江县垃圾处理厂已经在建,并告知准备集体上访,杨顺菊与5名群众前往施工现场查看后,随即联系旌阳区人大并找到和新镇党委书记及人大主席报告有关情况。9月10日上午,杨顺菊代表来到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办公室反映情况,市人大常委会肖龙溪副主任要求人事代表工委与市政府目督办及时衔接。市目督办已向中江县人民政府发函并通过市政府秘书处进行催办,9月29日,中江县政府就杨顺菊反映问题再次进行答复,表示仍将继续修建垃圾处理厂。杨顺菊对建议办理过程表示满意,但对办理结果不满意,希望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此项事情,如若处理不当,很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
六、办理工作特点和进一步做好办理工作的建议
(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特点
2014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市人大常委和市政府及各承办部门共同努力下取得较好效果。一是市政府及承办部门领导高度重视,责任落实,措施到位。绝大部分承办单位主要领导都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承办建议进行认真研究,逐条梳理,拟定办理意见,层层分解任务,层层狠抓落实。很多单位领导还做到亲自约见代表,充分听取代表意见,有力推动建议办理工作。二是各承办单位规范程序,注重实效,办理方法有较大改进,办理质量进一步提高。各单位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把办理好代表建议工作纳入教育实践活动内容,注意加强与代表的直接沟通和联系,在书面答复前主动与代表联系,进一步明确代表意愿,找准问题核心。市发改委、市教育局等部门通过走出去现场办理,请进来听取意见等方式,在办理中深入基层进行广泛调研,结合部门工作职能形成初步答复意见,征得代表认可同意后再作正式答复,取得良好效果。陈巧娣代表提出的《关于落实“在德阳市区珠江路以南增办两所小学和幼儿园”》的19号建议,由市经开区负责办理,陈巧娣代表对最初办理结果表示不满意。市经开区及时与代表沟通,组织专人进行专题调研,会同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最终陈巧娣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三是办理进度快,质量好。承办单位行动迅速,狠抓落实,表现在:1.答复代表快,54件建议在5月31日第一法定时间进行了答复,占会议期间建议总数的49%。2.部分建议落实好,代表们对此非常满意。3.绝大多数办理单位及时在网上进行答复,代表通过网上查询及时了解办理信息,增强了承办单位与代表之间的互动。四是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把对代表建议的办理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切实推动建议办理落实工作,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守培多次强调要抓好建议办理工作,并注重建议内容落实。9月15日—10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龙溪、宋玉华、蒋国华、王学军、胡宗林分别带领分管工作委员会、部分提出建议的人大代表组成督查组,分赴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教育局、市水务局等建议承办部门,对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所提建议办理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督察组通过听取办理情况汇报、实地视察走访、查阅相关材料等方式详细了解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对市七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正在落实或因当时条件不成熟尚未落实的进行回头看,有力促进代表建议办理落到实处。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通过对代表建议意见办理系统的推进,及时了解掌握办理进度,进一步提高建议办理实效。今年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开通议案建议办理系统,112件建议全部实现网上提交,网上交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切实加强对建议办理、承办单位答复、代表反馈意见等环节的全程跟踪,会同市政府目督办认真做好办结审核工作,确保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对进一步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是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认识。依法认真办理代表建议,高度重视代表提出的各方面建议和对办理工作的反馈意见,不仅是对代表权力的尊重和维护,也是对法律、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尊重和维护。要通过依法办理代表建议,进一步推动政府工作和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开展,充分发挥代表在我市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作用;二是加强对办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做到答复代表的文书规范,用语恰当,进一步落实办理实效,做到既重答复,更重落实。三是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重视网上建议系统答复工作,组织专人录入答复意见和代表意见,确保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四是政府及各承办部门要“举一反三”对待代表提出的建议,通过办理一件代表建议,研究解决同一内容或相同类型的问题。五是继续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对正在解决和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以及目前因各种情况暂不能解决的建议要继续做好办理落实工作,做到既重答复更重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