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守培率队对旌阳区贯彻落实《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作者:admin  时间:2012-05-28  来源:本站  次浏览 字号:[ ]

    5月24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守培带领市人大常委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执法检查第一小组深入旌阳区孝泉镇、旌阳区德新镇胜利村等地,就旌阳区贯彻落实《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成剑等参加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实地察看了旌阳区孝泉镇和旌阳区德新镇胜利村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对孝泉镇在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同灾后重建、产业发展相结合的做法,以及德新镇胜利村利用泉水资源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引入市场机制巩固治理成果的经验给予了充分肯定。
    在听取了旌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情况汇报后,检查组对旌阳区在狠抓风貌塑造、“五乱治理”和长效机制建立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刘守培指出,旌阳区人民政府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一是领导重视,具体工作有安排、有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取得良好的效果;二是落实到位,区政府在治理工作机构及经费保障上及时到位,为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三是效果明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成绩在全省都有影响;四是群众满意,通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全区村镇面貌大为改观,群众满意程度高。
    刘守培希望旌阳区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不断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要研究如何运用政府与市场经济“两只手”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解决政府“管事不管人”的问题;要研究如何引导教育市民参与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来,加强《条例》宣传力度,让群众自觉学法、守法、依法,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不断迈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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