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见实效

作者:人代工委  时间:2012-08-23  来源:本站  次浏览 字号:[ ]

<P style="LINE-HEIGHT: 1.5"><FONT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6px">&shy;&shy;&nbsp;&nbsp;&nbsp;&nbsp;&nbsp;&nbsp;——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龙溪、王学军调研市中院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BR style="FONT-FAMILY: ">&nbsp;&nbsp;&nbsp; 针对诉讼、仲裁活动中公民代理存在越来越多的违规、违法现象,今年2月在德阳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张平等四位代表提出了“关于依法规范公民代理参加诉讼、仲裁活动的建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接到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交办函后,高度重视,院党组专题开会研究部署,要求不能简单给提出建议的代表一个满意的答复了事,而要以此为契机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以规范公民代理行为,维护正常诉讼秩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审判工作顺利开展。并确定可一位副院长负责此项工作,相关部门具体落实办理。办理过程中,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对公民代理规定较为原则,没有现成的范本参考,他们参阅了大量法律法规等资料,初稿形成后又分别向四位提出建议的代表、市人大、市司法局、各基层法院等征求意见,对初稿有关细节进行完善,最后经市中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形成了德阳市《关于依法规范诉讼活动中公民代理的暂行规定》(试行)。 <BR style="FONT-FAMILY: ">&nbsp;&nbsp;&nbsp; 8月16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龙溪、王学军、人代工委、内司工委负责人以及提出建议的四位代表对市中院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情况进行了调研。市中级人民法院向调研组一行汇报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作了相关说明,并再次征求了代表的建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龙溪、王学军及代表对市中院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认真落实代表建议内容,并据此形成了《关于依法规范诉讼活动中公民代理的暂行规定》,取得了实效给与了高度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勇及法院领导班子成员、相关业务庭负责人参加了调研座谈会。</FONT></P>
l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