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学军率队督查我市创建省级法治城市工作

作者:内司委  时间:2012-08-28  来源:系统管理员  次浏览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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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学军率督查组一行7人,通过实地查看、查阅档案资料、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旌阳区、市司法局、市人民检察院、市教育局创建省级法治城市工作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一致认为,各单位对创建法治城市工作高度重视,措施得力、氛围浓厚、效果明显。旌阳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立了基层自治组织法律顾问制度,以点带面,认真组织实施“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民主意识和参政意识逐步增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全面整体推进。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依法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力推进派驻基层检察室工作,延伸检察工作触角,使法律知识进乡镇、进农村、进社区走向常态化、制度化。市教育局把创建省级法治城市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努力实现“两个”转变,(即:由提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转变,依靠行政手段向依靠法律手段转变),大力实施“警校共育”、“六进校园”等活动,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 

王学军对各单位开展法治城市创建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法治城市创建工作重在过程,目的在于通过活动的开展加强制度建设,培养法治意识,营造法治氛围,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同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严格按照《德阳市创建四川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实施方案》确定的考评内容逐一检查,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创建成功。二是要进一步提高对法治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要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实施“一三五八”发展战略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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