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伟出席《德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研讨会
3月2日上午,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召开《德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研讨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伟出席并讲话。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司法局等19个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结合本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典型经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改进措施、法规草案中与部门职责履行密切相关的条文规定,提出了推动与营商环境评价深度融合、打通信息壁垒、细化数据需求清单等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修改法规草案提供思路。
朱伟指出——
《德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增强市场活力、促进公平竞争、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法规制定将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和规范支撑。
会议要求——
优化营商环境立法工作要坚持“四个导向”:
一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突出问题,在服务市场主体的全生命周期上作出具体规定,着力解决企业“急难愁盼”等问题。
二要坚持服务导向。在管好政府“有形的手”上做“减法”,在用好市场“无形的手”上做“加法”“乘法”,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
三要坚持创新导向。法规草案的修改要充分体现德阳的地方特色,修改不符合创新导向的制度规范,废除制约创新的制度规定,构建精准化的立法保障体系。
四要坚持人文导向。要坚持以人为本,体现执法尺度、立法温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呼声和期盼,用法治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更大力度增进民生福祉。
会议强调——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立法、执法、司法机关通力协作。各部门既是法规制定的执笔者,也是法规草案修改的参与者,更是法规实施的推动者,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找准痛点堵点、提出务实举措,全力以赴服务“拼经济、搞建设、抓发展”,以实际行动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