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伟率队赴省人大参加《德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立法座谈会
6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伟率队赴省人大参加《德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立法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琳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黄智刚、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俊及省、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朱伟汇报了《条例(草案)》的立法背景、起草过程、主要内容、地方特色等情况。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通报了《条例(草案)》的审查情况。与会人员就具体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
彭琳对德阳地方立法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条例(草案)》抓住了关键,体现了特色。
彭琳指出:要充分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使改革和立法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一是务实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工作实质协同。四市要加强沟通交流、保持密切联系,认真研究需要协同的具体内容。
二是精准把握营商环境优化的核心领域。落实好“放管服”,核心在“放”和“服”。要减少事前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服务水平。
三是合理运用法言法语规范表述。要遵循立法技术规范,运用法言法语,使条例逻辑结构严谨、条文表述科学、用语规范统一。
朱伟代表德阳市人大常委会感谢彭琳副主任及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对德阳人大立法工作的充分肯定和有力指导,并表示将认真按照此次座谈会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