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也出席华强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立法工作推进会

作者:佚名  时间:2020-03-27  来源:本站  次浏览 字号:[ ]

3月26日下午,德阳市华强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立法工作推进会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卢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通报《德阳市华强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立法工作方案》以及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市人大城环资委负责人就华强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立法等工作的发言。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治水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明确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成为我们谋长远发展、找环保差距、抓制度落实、佑一方苍生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一要坚持政治性,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水源保护立法要坚持政治性,把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取向作为我们立法工作的标靶,通过适当的制度安排和扎实举措,在保护和发展方面实现双赢。要着力保障饮用水安全,多举措特别是通过明确的法规规定强化其蓄水功能,增强城市水量调控能力;要预留有序发展的空间,在严守法治底线、强化水源保护的同时,对不同等级保护区域分类管理、适度利用;要准确界定立法权限,通过市人大“立法”和“监督”两手抓来推动问题解决。二要坚持程序性,把握节奏有序推进。要遵循基本程序,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调查研究,论证要科学,报批要及时;要如期进行一审,抓紧时间、加快节奏,把疫情损失的时间追回来;要抓好关键节点,建立立法项目工作责任制,工作环节要环环相扣、有序衔接、协调推进。三要坚持民主性,分工协作提高质量。要充分发挥重点立法项目推进领导小组作用,研究解决立法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全程督促指导。要尊重群众主体地位,进一步推进“开门立法”;要加强对公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机制,不断提高公众对地方立法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度;要探索建立水源地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有效平衡饮用水源地保护者与受益者的权利义务。要充分发挥立法咨询专家的优势特长,正确把握地方立法新要求,体现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实现地方性法规“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目标。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庆龙、蒲正,副市长袁华兵,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朱伟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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