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也出席《德阳市三星堆遗址保护条例(草案)》 集中修改研讨会
3月16日至19日,《德阳市三星堆遗址保护条例(草案)》集中修改研讨会在广汉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卢也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蒲正,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黄旭出席会议。
研讨会上,市司法局通报了三星堆遗址保护立法工作进展情况,介绍了各方面对《德阳市三星堆遗址保护条例(草案)》初稿提出的85条具体修改意见。起草单位市文旅局和西南交通大学立法专家组分别汇报了条例(草案)初稿拟定背景、立法思路、起草过程、主要内容、重点条款。与会人员围绕遗址保护关键问题清单、立法中的保护范围禁止性行为清单、保护措施清单等“三个清单”,结合收集到的修改意见对条例(草案)体例结构、立法依据、适用范围、职能职责、资金保障、规划完善、保护范围、保护措施、研究展示、传承利用、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热烈讨论,在最大幅度减少与上位法重复、优化保护制度和细化保护措施、结合保护实际增设禁止性行为、加大合理利用力度促进文旅融合发展等方面达成基本共识,对条例(草案)初稿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卢也强调,三星堆遗址保护立法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地方立法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坚持 “小切口、有特色、真管用、能落实”的地方立法工作原则,按照市委要求抓好落实,推动出台又一部历史文化保护地方立法精品力作。
卢也指出,三星堆遗址保护立法要提升站位,紧跟时代发展的最新要求构建话语体系。要以中国眼光、世界眼光看到地方立法的重要意义,积极与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三星堆遗址考古呼应互动,将“硬实力”“软实力”综合为“巧实力”,共同形成中国文化的世界符号,构建三星堆文化、古蜀文明的话语体系,展示中华文明深刻的思想体系、独特的制度创造,增强三星堆遗址影响力。
卢也强调,三星堆遗址保护立法要厘清思路,体现多维一体的制度导向传承历史文化,不局限于现场考古发掘的成果,不仅针对古城址、器物坑、青铜大立人等遗址、史迹、文物的保护管理和研究利用,更需要溯源展示原始文物场景,显性传承遗址文化基因,通过有效保护与延续传承,展示遗址、史迹、文物所承载文明图景、文化精髓、时代价值;要讲究方法,善于借智借力,邀请专家学者参与立法,特别是要积极主动争取省人大的指导、支持和帮助,请求省人大教科文卫委邀请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给予具体指导;要坚决防治地方立法“放水”、“塞私货”,堵住职能部门“懒政”漏洞;要提高立法技术水平,力求立法语言严谨,结构体例有序,不得与上位法相冲突、经得起实践的检验,以高质量的地方立法服务高质量社会经济发展。
市人大法制委、教科文卫委、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市文旅局,广汉市人大、广汉市司法局、广汉市文物保护研究所、三星堆景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及西南交通大学立法专家组成员、市级立法专家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