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九届人大法制委统一审议 《德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
6月15日上午,市九届人大法制委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对《德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进行统一审议。
会议结合一审以来征集的各方面修改意见建议,对条例草案和修改稿进行了逐条对比,重点讨论文本修改情况。会议认为:修改稿紧扣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关切,广泛征求并吸纳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法规内容已较为成熟,事先已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征询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已报请市委审定并原则同意,委员们一致同意修改稿和审议结果报告,鉴于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根据《德阳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建议经主任会议讨论后,提请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并表决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