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社区治理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施行——以法治“金钥匙” 解开社区治理“千千结”

时间:2025-10-23  来源:德阳日报  次浏览 字号:[ ]

德阳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德阳市社区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基层治理”立法权限后,德阳在此领域的首次立法实践。这部聚焦“小切口”的法规,历时两年多打磨,将为破解社区治理难题提供“德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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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旌阳区东湖街道凯江社区东湖尚岭小区开展幸福邻里活动,积极打造社区治理共同体。



民生痛点倒逼立法:

社区治理的“千千结”待解

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城乡社区治理事关基层和谐稳定。近年来,按照市委“一核五治”基层治理指导思想,我市积极推动社区治理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探索社区治理新模式新举措,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实践中仍存在运行机制不畅、职能职责不清、服务保障不足等突出矛盾和问题。

例如,一些社区配套设施的使用权模糊不清,社区想开展活动却因权属问题受阻;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常面临权责不对等的困境,承担了大量本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社区治理各类主体参与意愿不强,居民认为社区事务与自己无关,企业和社会组织也因缺乏激励机制而积极性不高……这些痛点堵点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区的发展,也让居民的生活幸福感打了折扣。

“群众的呼声就是立法的方向。这部法规必须‘接地气’,要能真正解决居民和社区工作者的烦心事。”市人大法制委负责人表示。

两年磨一剑:

从《草案》到《条例》的“精雕细琢”

为破解社区治理难题,市级相关部门早在两年多以前就开始了探索:2023年4月,市民政局启动社区治理法规草案的制定工作;2024年3月,市委社工部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草案起草,经市司法局审查论证和修改完善后,形成《条例(草案)》送审稿;2024年9月,《条例(草案)》送审稿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进入人大审议阶段。

由于国、省均未出台社区治理领域的法律法规,《条例》起草面临的最核心难题,便是缺乏明确的上位法依据。这意味着,每一条款的内容,都需从海量的中央及省级文件中逐一梳理立法依据与参考素材。与此同时,不少文件出台时间较为久远,其规定的内容与德阳当前社区治理的实际需求也存在一定差距。

“我们对涉及社区治理的政策文件进行了全面筛查和梳理,并一一进行分析比对,反复论证条款的合法性、可行性与合理性,确保每一条内容都有章可循。”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

在《条例》制定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开门立法”,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10余场,参与人员达400余人次,涵盖了社工部、政法委、宣传部、民政局等市县两级社区治理重点部门,街道、镇(乡)干部职工,居(村)民委员会负责人,人大代表、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物业从业人员代表、业主及业委会代表、社会工作者代表、企事业单位代表、普通群众代表等,共收集意见建议180余条。

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反复修改完善,《条例》终于成型。

“小切口”破解大难题:

创新举措推动社区治理升级

《条例》具有诸多特色亮点,创新性的法规制度设计将为德阳社区治理注入新的活力。

比如,《条例》针对当前城市与乡村治理实践存在显著差异,且各级各类文件中“城乡社区”概念界定尚不清晰问题,将“社区”概念明确界定为“政府划定的社区”,同时规定行政村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切实增强法规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在思路架构方面,《条例》将自治、法治、德治、智慧化治理、多元共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作为主体框架,分别作出具体规定,系统构建了社区治理的工作机制。

针对调研中群众关注度高、反映集中的物业服务管理、社区造血功能、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和减负增效等社区治理短板问题,《条例》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都设置了专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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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的出台,不仅是德阳地方立法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更将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可复制的“德阳经验”。

“我们将监督好《条例》的贯彻实施,确保落地见效,让社区真正成为居民的‘幸福港湾’。”市人大社会建设委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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