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兴文率队对我市《慈善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按照全国人大、省人大常委会安排部署,8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雍兴文率领市人大常委会慈善法执法检查组,对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市政府副市长徐光勇,罗江区政府、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开发局、市税务局、市司法局负责同志参加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罗江区金山二小学校、调元镇顺河村,在全面检查《慈善法》贯彻执行情况的基础上,侧重了解法律普及宣传和慈善组织设立、慈善活动开展、慈善财产管理等情况。
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全市贯彻执行《慈善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的汇报。执法检查组认为,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慈善法》在我市得到了有效的实施,慈善事业得到了健康发展,有效地发挥了慈善工作在民生基本保障和扶贫帮困中的补充作用。
雍兴文指出,慈善事业是积极应对突发事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慈善活动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方式;慈善文化是社会文明进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慈善法》是促进社会互助、加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他强调,一是要进一步找准找实《慈善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补齐短板、弱项,健全工作机制,凝聚社会各界力量,促进慈善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二是要不断创新慈善服务项目、载体,进一步培育壮大慈善组织,发挥慈善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共治共建的作用;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拓展慈善事业发展的广度和深度,为助力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