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
11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方清率领由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副秘书长、市人大农委、城环资委部分组成人员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到绵竹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土保持法》)情况进行检查。市政府副秘书长王英、市水利局局长黄剑等陪同或参加相关活动。
检查组先后到S107线绵竹新市至绵远改建工程、花果白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汉旺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绵竹第六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等工地,实地了解《水土保持法》宣传贯彻、水土流失预防与治理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全市及相关部门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工作情况的汇报。
检查组认为,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水土保持法》,强化水土保持监测,坚持治理与监督并举,持续推动《水土保持法》在德阳开花结果,水土保持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特别是绵竹在全省率先成功创建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
对下一步工作,检查组建议——
一要持续深入学习宣传《水土保持法》,推动水土保持基本国策持续“飞入”城市工厂、农村乡间、机关学校,水土保持宣传活动得到持续深化,水土保持法治意识得到持续加强。
二要持续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要与农业产业发展、农文旅融合发展、乡村振兴等有机结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使水土保持的生态颜值更多更好更有效地转化为经济价值。
三要持续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好“三同时”制度,正确处理好深化“放管服”改革与强化执法监督管理的关系,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刚性约束和底线要求,持续提高水土保持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负责同志,绵竹市人大、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执法检查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