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大常委会出台意见规范各区(市、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机构设置
近日,德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合市委编办出台《关于规范各区(市、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机构设置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各区(市、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机构设置进行规范。
《意见》主要解决目前各区(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机构设置普遍存在的机构数量不统一、名称不统一、机构职责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机构职责划分不对应等问题a,对各区(市、县)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的设置个数和名称进行了统一和规范,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按照统一高效原则进行科学设置,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楚、关系协调,使工作富有成效。
《意见》的出台是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有关意见中关于规范设置县级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的具体举措,《意见》将对各区(市、县)人大进一步完善自身建设,促进上下协同、左右协作提供指导和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