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三星堆遗址保护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在广汉市召开
9月1日下午,《四川省三星堆遗址保护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在广汉市召开。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常委会法工委和省文物局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蒲正主持会议。
会上,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刘瑛介绍了地方立法过程。她指出,在前期立法工作中,德阳市人大常委会做了大量工作并提出《条例》初稿,为后续提级提速奠定了基础。经多方积极努力,今年7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三星堆遗址保护条例》。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筠介绍了《条例》主要内容和特点。她指出,《条例》总结了三星堆考古发掘经验并上升到立法肯定,充分拓展社会力量参与遗址保护,并与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相衔接。《条例》规定了遗址建控地带先考古、后出让的机制,设置了考古前置的条件,将更好地保护三星堆地下文物;规定考古同步发掘、同步数字化保护、同步价值阐释、同步全球推广,也是此次《条例》的一大创新,最终实现提升三星堆、古蜀文明影响力和美誉度的目的。此外,还支持三星堆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推动区域性文物资源整合和保护利用,以体现文物保护和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并行不悖。
省文物局副局长濮新提出了贯彻实施《条例》的具体要求,其中针对科学规划三星堆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强调广汉市政府应加快完成《三星堆遗址保护规划》修编工作,并组织编制《三星堆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
蒲正在讲话中对省级领导机关特别是省人大法制委、教科文卫委、常委会法工委和省文物局长期以来对德阳的关心、支持、帮助表示感谢。针对《条例》的贯彻实施,他提出两点要求:一是以法规贯彻实施为起点,齐心协力推动三星堆成为富有生命力的国家文化地标。市、县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机构要按照《条例》规定,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加强普法宣传,落实经费保障,强力推进考古发掘、研究阐释、保护申遗、展示提升、活化利用、品牌推广六大工程实施。二是落实“一线、一体、一流”工作要求,推动立法与监督两手抓、两手硬。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办事工作机构要把党史学习成果体现在落实“一线、一体、一流”工作目标上,更加积极地从悠久的历史中汲取中华民族复兴的精神力量,综合利用多种监督方式手段,进一步推动法规的宣传贯彻实施。
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文旅局、三星堆管委会和广汉市人大、广汉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广汉市三星堆镇政府、三星堆遗址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负责人等3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