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大常委会出台意见加强和改进德阳市人大代表工作
近日,德阳市人大常委会在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四川省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的基础上,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德阳市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进一步健全代表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起到良好的指导作用。
《意见》本着“查漏补缺,缺啥补啥”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对原来没有制定的制度重新制定,对不完善的制度予以完善。旨在通过制度建设“将短板项目转变为优势项目,将弱点转变为亮点”,以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需要。
《意见》紧扣代表担主力这一主旨,以“一个主体”——围绕服务代表为主体,完善党组会议、主任会议专题研究代表工作制度;“两个联系”——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的联系、加强代表与群众的联系;“三项活动”——组织代表视察和调研活动、统筹谋划代表跨区域活动、邀请代表参与地方立法活动;“五项机制”——完善专委会、办事工作机构联系代表机制、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机制、完善与代表沟通交流机制、创新代表建议督办机制、探索代表退出机制为主线,着力规范了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健全代表联络机制,畅通社情民意,扩大代表在立法、视察、调研的参与度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