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区域协同立法 推动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

作者:佚名  时间:2021-12-01  来源:本站  次浏览 字号:[ ]

——《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区域协同立法推动成德眉资同城化更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解读


12月1日上午,《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区域协同立法推动成德眉资同城化更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审议通过,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关键词:《决定》出台的背景意义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着眼新发展阶段、完善区域经济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一项重大举措。作为区域协调发展的应有之义,区域协同立法如何发挥法治的引领与保障功能,实现地方立法与国家重大决策的联动发展,这是新时代协同立法亟须回答的重大课题,也是落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提出“要不断深化跨区域共同立法工作,促进区域协同创新发展”的要求和市委书记靳磊关于成德眉资协同立法立法批示的务实举措。这对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成德眉资同城化更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关键词:形成《决定》的实践基础

成德眉资四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加快推动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强协同配合,主动作为、担当担责,尤其在立法层面开展区域协同立法先行先试,取得了较好成效,形成了系列经验做法,为《决定》的作出提供了实践素材和基本参考。

一是形成了一个框架协议。2020年7月,成德眉资四市人大常委会在蓉签订《关于建立助推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工作协作机制的协议》,商定在省委、市委领导下,从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代表工作等方面深入开展交流协作,奠定了协同立法的制度基础。

二是出台了一套工作办法。在框架协议之下,共同研究制定《成德眉资四市人大法制工作机构联系办法》,明确法制工作机构在立法协同中的职责任务和工作原则,完善了协同立法的工作机制。

三是开展了一次立法研究。2020年,四市人大常委会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开展了区域协同立法研究,对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协同立法的着力重点和机制保障提出了对策建议,夯实了协同立法的理论基础,形成了《成德两地协同立法初探》的调研报告,提出了构建良好格局、确定重点项目、推动“六个协同”的协同立法“成德方案”,为深入推进成德眉资协同立法提供符合四市实际的理念构想。

四是开展了一系列立法调研工作。2020年起,市人大城环资委与成都市人大城环资委开展一系列联合调研。2020年4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与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关于建立成德眉资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协同共治联合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专题调研,就开展流域饮用水水源地日常巡查、定期监测、强化监管,加强跨区域监督合作达成一致意见。

五是启动了首件协同立法项目。近年来,成德眉资四市人大常委会聚焦中心大局、助推一体化发展,聚焦民生关切、协同治理民生难题,开展协同立法先试先行,检验了协同立法的实践成效。四市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方面达成共识,推动大气污染防治立法,2021年8月24日,《德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经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与一般地方性法规不同的是,条例设置“区域协同”专章对“协调制定有利于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产业发展规划及政策,建立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开展联合防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作出规定,体现了地方立法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中的积极作为。

在前述实践基础上,四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共同牵头推进《决定》起草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协同立法的模式和路径,对标学习先进地区区域协同立法的经验做法,系统总结成德眉资在协同立法试点工作实践,形成了本《决定》。

关键词:出台《决定》的鲜明特色

一是《决定》出台形式全国首创。近年来,各地开展协同立法的案例不在少数,或签订协作框架协议,或针对某个具体项目开展合作,但以地方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的形式,对区域协同立法实践进行总结提升和总体谋划,形成一个层级更高、效力更强的区域协同立法制度引领尚属首次。

二是《决定》出台程序突出“四个同步”。为充分整合资源、集聚合力,四市商定同步研究、同步审议、同步出台、同步实施内容一致的《决定》。

三是《决定》规范内容强调“七大协同”。主要包括:协同目标原则、协同平台建设、协同重点领域、协同规划计划、协同项目推进、协同法规实施、协同能力提升。

关键词:《决定》的主要内容

《决定》的主要内容分为七个方面:

一是协同目标原则。确定了在省委、市委坚强领导下,以协同立法为同城化发展注入法治动力的总目标和坚持“科学规划、问题导向、统筹协调、优势互补、标准衔接、共治共享”的基本原则,提升协同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协同平台建设。建立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委会秘书长、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三级联席会议机制,保障协同立法务实管用有效开展。

三是协同重点领域。坚持需求导向,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协商决定协同立法重点领域,积极作为、主动融合,求同存异、共促发展,扎实推进空间治理体系一体化、现代产业体系一体化、优质公共服务和生活服务一体化、成德眉资市场一体化、都市圈治理一体化等“五个一体化”建设。

四是协同规划计划。编制立法规划(立法项目库)和立法计划,互相通报情况,征求各方意见,回应彼此关切,优先安排促进同城化发展的立法事项,实现立法规划(立法项目库)和立法计划的深度协调,最大限度发挥四市在立法资源和制度规范方面的协同推进优势。

五是协同项目推进。针对不同类型立法项目,在立法调研、论证、起草、审议、修改等环节,“定制化”开展协作和互动;在法规名称、立法目的、主要制度、重点内容、立法体例和适用范围等方面进行充分沟通论证,构建有特色、见实效的协同立法互动机制。

六是协同法规实施。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联动开展法规宣传解读,共同营造同城化区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让四市群众共享协同立法带来的法治红利;联合开展法规实施评估,组建跨区域评估工作组,促进评估工作更加客观、更加全面,推动法规修改完善和有效实施。

七是协同能力提升。共享立法信息和经验,加强立法队伍交流学习,联合开展立法研究等,以有效的“交流互鉴”促进提升立法工作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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