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大常委会绿化、卫生管理制度
一、责任划分。机关的绿化、卫生工作由行政处负责统一安排。各办公室内和绿化卫生责任区由各机构负责管理;责任区外的公共场所由行政处负责安排打扫和管理。
二、标准和要求:做到室内无积尘、无蛛网,东西摆放整齐。走廊过道无烟头、纸屑、果皮、痰迹。
公共地带、楼梯过道不得停放自行车,不得乱堆放杂物和垃圾,生活区禁止放养家禽家畜,不准在树上牵绳挂物。
三、打扫与检查。各办公室要坚持一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宿舍楼梯每周进行一次清扫。每周末由行政处派人进行一次小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要令其整改。每月进行一次卫生大检查,及时消灭卫生死角。每次检查结果都要有记载。
四、绿化美化。行政处每年春秋两季对机关绿化进行一次检查和整改,适时栽植花草树木,经常保持绿化、美化,负责绿化的日常管理。
五、考核与奖惩。把绿化、卫生的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评比先进集体和先进人个的重要内容。对影响集体荣誉的集体和个人要通报批评和适当扣减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