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守则
一、勤奋学习。自觉遵守学习制度,积极参加各种学习活动,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学习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理论、民主法制建设理论。不断增强自身素质,以适应人大工作的需要。
二、严守纪律。自觉遵守机关考勤制度,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保守党和国家秘密,严格履行机密文件的签收、登记、清退等手续,做到不失密、不泄密,敢于同泄露党和国家秘密的现象作斗争。
三、清正廉洁。认真执行《廉政准则》,时刻以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约束自己。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不公费旅游,不公车私用,不奢侈浪费,下基层调研或检查工作时,不要求安排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接受超规定标准的接待。
四、忠于职守。自觉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兢兢业业、尽职尽责,不允许敷衍塞责、推诿、拖拉现象发生。讲求办事效率,提高工作质量,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五、谦虚谨慎。待人礼貌热情,态度谦逊,举止文明,树立良好形象。热心为基层、为群众服务,当好人民公仆。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说假话,敢讲真话,少说空话,多办实事,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作风。
六、团结和睦。关心同志,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反对当面不说,背后乱说的自由主义行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遵守社会公德,巩固省级文明单位和省级卫生先进单位成果,努力创造良好的工作秩序和生活环境。
七、锐意进取。不断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保持昂扬向上、与时俱进的精神风貌,扎实工作,勇于开拓,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