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中江人大出台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结合人大工作自身特点,制定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其内容是:
一、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常委会领导及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每月下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5天,重点是加强对常委会年度监督议题的调查研究。要通过调查研究,总结工作经验,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建议意见,并形成书面调研报告。
二、落实机关干部直接服务联系群众制度。每个干部职工联系1-2户困难群众(做好联系困难群众工作台帐),听取群众的建议意见,帮助解决具体困难,维护群众利益。
三、切实减少会议活动,按年度监督议题计划的会议活动外,一般不举办与监督议题以外的其他活动。参会的基层人大代表及列席人员统一安排在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用工作餐,不饮酒。
四、精减文件、简报。国家法律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五、严格控制考察交流活动。外出培训学习必须遵守有关纪律要求,没有实质性考察交流任务的,不作安排。
六、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同人数,住宿安排在定点宾馆。严格添置办公设备。严格车辆管理,严禁酒后驾车和违规使用公车。
七、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职工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把贯彻落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八、严肃各项纪律,严格目标考核和考勤。认真落实《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和《机关学习、会议考勤》、《常委会考勤》、《主任会考勤》、《代表视察考勤》、《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将考核、考勤结果同工作补贴和年终奖金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