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委对加强县乡人大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近日,中共中央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江县委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学习传达,并对加强中江县县乡人大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县乡人大工作保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行权创造有利条件、营造良好环境;二是认真严格依法履职行权。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蒲波书记提出的“中江各项工作要努力走在前列”的总体要求,主动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努力推动全县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三是着力加强代表工作。各级人大代表要始终牢记职责使命,坚定政治立场,紧紧围绕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履职尽责,广纳民意、广聚民心,全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四是不断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创新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切实推动县乡人大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