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体系开新局上下联动聚民意 ——什邡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三级立法联系体系建设
什邡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法制建设立法联系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和党中央关于人大立法工作决策部署,积极探索推动基层立法联系体系建设。
作为没有立法权的县级人大,如何与上级人大打好“配合拳”“组合拳”,如何结合基层实际作好规定动作,亮出创新动作,什邡市人大常委会作了深度思考和有效探索。我们一方面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一方面结合人大工作充分考虑将立法联系工作的链条拉长,创新开展基层“三级立法联系体系”建设。
首先,在什邡市级层面建立咨询专家库,优选市级各层面专业人才,充分利用“外脑”,开展立法调研,提出专业建议,助推立法工作的准确性、规范性。其次,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单位、社区、村组选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村规民约的点位,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意见建议的收集。再次,在专家库、联系点的基础上,再增加镇(街道)一级设置联系站,充分发挥街道工委、镇人大的作用,更加广泛收集立法工作的民情民意,扩大辐射作用。联系点发挥“点的作用”,联系站发挥“线的作用”,专家库发挥“面的作用”,点线面结合,库站点互补。专家库的专业优势可以下沉到联系站点,为站点提供法律、政策的咨询和解答,站点的民情民意可以上升到专家库,为立法调研提供广泛的民意基础,使立法联系工作更具有准确性、操作性、科学性,立法联系的三级体系作用发挥将更具有范围广、发动强、影响大的优势。参考其他人大立法联系建设,有的只有库,有的只有点,最多的也只有库和点的设置。在广泛论证和科学调研的基础上,什邡市人大常委会率先提出构建立法联系“库站点”三位一体的立法联系体系建设。以此为依托,将了解社情民意的“神经网络”广布在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大代表之家等各处,形成点、线、面联动的工作格局。
在工作开展上,一是制定制度,明确职责。在具有操作性、规范性基础上,制定了咨询专家库、立法联系站(点)的管理办法,以制度形式明确库站点的权责和义务;二是提供保障,强化管理。向首批聘请的24名专家库成员颁发聘书,使其具有责任感、荣誉感、归属感。由人大副主任带头,到立法联系站(点)开展“送牌子、送制度、送书籍”的三送活动,确保站点亮牌子、亮制度、亮阵地;三是加强指导,确保实效。共开展基层立法联系站(点)建设8个,积极探索联系站(点)作用发挥。充分发挥咨询专家库、基层立法联系站(点)在法律草案征求基层群众意见建议中的作用,聚焦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将基层立法联系站(点)工作与人大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等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有机结合起来,鼓励各基层立法联系站(点)主动探索符合地方实际的工作方法,积极拓展群众有序参与治理的渠道。目前,已有站(点)开展向群众征集法律草案意见建议工作,部分意见建议上报后已经采纳。站(点)群众开始逐步提出立法建议、立法咨询。
下一步,将在联系站点开展法律法规草案的法制宣传、学习培训,通过邀请咨询专家库成员、基层立法联系站(点)的代表参加立法座谈、调研,视频连线等多种形式,听取基层群众“原汁原味”的声音,关注群众“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确保使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充分总结立法联系站(点)的阵地建设、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完善站(点)建设和工作开展。将包括德阳市人大常委会首批通过的德阳市立法联系点——什邡市“鼓楼街社区立法联系点”在内的一批站(点)建优建强建实,发挥好联系站(点)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什邡市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库、基层立法联系站(点)三级立法联系体系工作不断创新发展,促进法治什邡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