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是德阳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于1983年10月建立,每届任期5年。现在是第九届(2022-2027)。
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德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67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市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预算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执行;审查批准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的执行情况的报告;讨论决定本市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等工作的重大事项;选举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选举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听取和审查本级各国家机关的工作报告,改变或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应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保护各种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