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2020年8月17日至19日,绵竹市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进行了集中宣传和执法检查。
(图:召开执法检查工作座谈会)
积极宣传土壤污染防治法
一是利用各镇(街道)、部门、企业微信群进行宣传;二是在《今日绵竹》和绵竹电视台上进行宣传;三是由绵竹市人大城环委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辅导资料400余份,对镇(街道)和部门班子成员进行辅导学习;四是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对土壤污染防治法知识问卷进行解答。
认真组织执法检查
一是组织相关部门对新市龙蟒堆渣场有无渗漏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到剑南街道五星村(原板桥镇)和汉旺镇灵桥村(原兴隆镇)耕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进行检查;三是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座谈会,听取了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等9个部门的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设想,要求政府部门夯实部门职责,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确保土壤污染防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压实主体责任,监管持续发力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各部门扎实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要求各有关部门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认识正确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重大意义。一要抓好宣传教育,做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家喻户晓,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二要抓好摸底调查,摸清家底,科学制定修复治理规划并抓好实施,坚决截断污染来源,一定要划定好治理红线和底线;三要完善体制机制,厘清部门职责,压实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查处惩治力度;四要持续加大政策资金的投入,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加大本级财政的投入,鼓励社会资本的参与;五要组织科技攻关,切实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力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