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江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机构改革工作圆满完成
为进一步适应新形势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推动区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效,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相关要求,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统筹推进,于近日圆满完成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机构改革工作任务。
5月23日至24日,区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先后表决通过了德阳市罗江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设立德阳市罗江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德阳市罗江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会议决定,依法设立法制委员会、预算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这是区人大历史上首次设立专门委员会。
6月5日,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德阳市罗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的决定,审议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至此,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机构改革工作圆满完成。
机构改革后,区人大设专门委员会3个,即:法制委员会、预算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设办事和工作机构7个,即:办公室、研究室、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经济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旅游卫生工作委员会。
通过本次改革,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机构更加健全,人员更加充实,队伍更加优化,为进一步依法履行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责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