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阳】旌阳区检察院起诉德阳市首例未成年人网络诈骗案
7月18日,旌阳区检察院将该院受理的德阳市首例未成年人网络诈骗案向法院提起公诉。
经审查查明:何某某系广东省雷州市人,作案时年仅17岁。今年初,何某某伙同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制作了虚假的客服网站后,在“成都XX网”发布售卖HTC手机的虚假信息,由何某某负责在网上用QQ与买家谈价格,并诱使买家登陆虚假的客服网站,另一人则负责使用虚假客服QQ号与登陆客服网站的买家商谈转账事宜。2月27日,被害人唐某看到该信息后,通过QQ聊天方式与何某某取得联系,希望购买何某某在“成都XX网”上所售的手机。何某某以先支付货款为由,让被害人唐某先后向其指定的中国工商银行曾某某账户转款6000.3元,向中国工商银行何某某账户转款400元,并向其Q币充值50元,共计人民币6450.3元。后卖家和货运公司均下线并失去音讯。事后,何某某分得赃款人民币3600元。2月28日,被害人唐某发现受骗后,立即报案。3月14日,旌阳警方将何某某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