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阳】旌阳区人民检察院“三个到位”筑牢办案安全防线
旌阳区人民检察院严格执行办案安全有关纪律和制度,坚持“三个到位”,切实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实现了自侦案件办案安全零事故。
在强化意识上到位。一是强化安全意识。把办案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逢会必讲办案安全,要求全院干警特别是自侦部门相关领导和办案干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办案纪律、安全纪律、保密纪律等方面做到长抓不懈。二是强化危机意识。充分认识当前反贪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任务,切实增强危机感和使命感,在办案的思路、理念、手段、方法上查找问题,及时整改,杜绝风险。三是强化维权意识。在执法办案中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尊重其人格尊严,谨慎采取各种强制措施。四是强化协作意识。在对犯罪嫌疑人(证人)进行讯问(询问)、执行拘留、逮捕和外出调查等活动时,与法警部门搞好衔接,同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对可能出现影响办案安全的因素及时妥善处置。
在强化教育上到位。一是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干警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的教育,改善队伍工作作风和执法形象。二是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反贪干警学习理论知识和办案技能,加强干警规范执法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其综合素养和执法水平。
在建章立制上到位。一是编印了《工作规范》和《纪律条规手册》,明确了反贪部门和干警的岗位职责、案件质量控制规程、办案安全制度和执法过错追究等内容。二是吸取其他检察院发生办案安全事故的教训,对执法办案中容易出现问题的薄弱环节进行归纳总结,在此基础上梳理形成《执法承诺书》,组织全体自侦部门干警签订。三是规范办案,确保案件程序公平正义。从案件初查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每个具体环节都做到程序合法合规,严格按照市院制定的“双卡四表”操作,全面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做到严格依法,杜绝刑讯逼供,杜绝粗暴执法行为发生。四是坚持“阳光办案”,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届的监督。经常性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接受群众咨询和检举、控告,并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反贪工作,通报介绍情况,征求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