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阳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执法检查
近日,旌阳区人大常委会对全区《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到双东镇金锣桥村、孝泉镇五会村等地,通过查阅资料、问询交流、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检查《条例》的学习宣传情况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资产资源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情况。检查组一行对各地贯彻实施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运用,分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他类别农村组织的职能,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同感、归属感;二是要着眼产业发展,聚焦成熟项目,充分运用《条例》,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是要加强“三资”管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他主体的利益联结机制;四是要加强政策和项目对接,防范风险,开辟增收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