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代表履职监督工作的考察报告

作者:研究室  时间:2017-09-04  来源:本站  次浏览 字号:[ ]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履职监督工作,促进更好发挥代表作用,推动全市人大代表工作水平迈上新台阶,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人代工委组成专题学习考察组,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彬、副主任成剑率领下,先后赴成都市金堂县、广安市武胜县、达州市宣汉县、乐山市沙湾区学习考察代表履职监督工作,并对六县(市、区)相关工作情况进行梳理,认真总结成绩,查找差距和不足,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四地工作情况和主要做法
    在金堂县,主要考察了五凤镇代表工作情况。该镇已基本形成了履职监督“三定四有”工作格局。“三定”是指定点接待,在人流量大的政务服务大厅设立选民接待点,解决选民提出的一般问题和做好建议登记;定人联系,建立县人大代表联系镇人大代表、镇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的三级联动网络,发放代表联系卡,方便选民随时联系代表、反映意见建议;定点建“家”,在全镇所有村(社区)建立供选民与代表深度交换意见、讨论重点发展项目的场所。“四有”旨在丰富履职内容,一是建立履职台账等机制,记录和报道代表履职情况;二是根据行业划分成立5个代表专业小组,方便开展活动;三是集中组织好代表考察学习、交流座谈、精准扶贫等活动;四是积极述职评议,每年组织五分之一的代表回原选区述职。
    武胜县代表履职监督工作成果主要体现在《人大代表“3451”履职责任制度》等8个制度上,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代表履职制度体系。所谓“3451”,即明确提出了代表履职的主要方式和基本任务:每名县人大代表每年出席县人代会、列席县人大常委会或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监督活动不少于3次,参加代表小组活动不少于4次,参与代表联系群众“五个一”活动(每季度一次集中走访群众、每年度为选区群众办一件实事好事、结对帮扶一户贫困群众、至少参加一项监督活动、至少提一条建议),每年到选区向选民述职1次。同时,以实施代表履职档案“专卷”管理为基础,扎实开展代表小组活动、代表联系群众、代表履职“承诺、述职、评议”等工作,完善代表履职报告工作制度和履职登记办法,规范建立代表活动室,对代表履职情况适时进行通报和公开,进一步规范、倒逼和推动代表履职行权。
    宣汉县的主要做法可归纳为“二三四”工程,即抓好“两个基础”、完善“三大履职机制”、形成“四大监督机制”。“两个基础”是指把好代表入口关、狠抓培训练好兵。“三大履职机制”包括代表履职活力机制,大力开展代表回访选民、向选民作履职承诺、接受选民测评等活动,在全县54个乡镇建立代表联络室、569个村(社区)成立代表活动站(室),并在县人大常委会首创设立基层人大工作委员会,专门负责指导、联系乡镇人大和代表工作;代表履职激励机制,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坚持每年评选表彰优秀代表,出台《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将代表活动经费和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全部纳入县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代表退出机制,对不称职或不便履职的代表及时劝其辞职或依法予以罢免。“四大监督机制”包括登记考评监督机制、履职承诺监督机制、述职测评监督机制和信息公开监督机制,主要出台了《人大代表年度履职监督登记考评办法》和《人大代表年度履职承诺及向选民述职办法》。
    在沙湾区,主要考察了嘉农镇分场村代表工作。该地在村代表小组建立健全了小组活动制度、选民接待制度等,以制度形式明确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扎实做好代表履职公开,创造性成立由选民代表组成的代表履职监督小组专门开展有关监督工作,推动了代表工作深入开展。
    二、学习考察体会
    (一)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是做好人大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四地人大主动向党委汇报工作,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得到了当地党委的积极回应。正是在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人大工作被纳入重要议程,代表履职监督以及乡镇人大建设等相关工作因此得到大力推进。如宣汉县,乡镇人大改革被写入党代会报告,作为全县全面深化改革的十大任务之一;代表述职特别是其中的党政领导干部代表述职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县委书记等领导干部代表带头撰写建议,提高了代表建议的数量和质量。在武胜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作出表率,积极履行代表职务,定期深入基层联系选民,听取意见建议,帮助选区解决问题。在金堂县,各乡镇配备了人大专职主席1名、副主席1名,由党委组织委员兼任副主席,增强了人大工作力量,有利于代表工作的开展。
    (二)人大主动作为、善于作为,是推动代表工作不断发展的重要源泉。四地的先进经验和工作显著成效不是一朝一夕获得的,而是真抓实干、勇于探索、善于总结、上下联动、一届接着一届干出来的。四地县级人大常委会在总结形成经验、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指导联系督促等方面均发挥了积极作用,形成了诸如“三定四有”“3451” “二三四”工程等制度机制和先进方法,对乡镇人大和代表工作进行有效规范和全力支持保障,促进了代表工作深入开展;乡镇人大主席团充分发挥密切联系代表和群众的优势,在服务选民和代表管理上下功夫,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促进代表联系群众和发挥作用,确保县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三)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共同发力,是加强代表履职监督的重要路径。四地非常重视从正反两方面引导和推动代表积极履行职务。一方面加大宣传激励,强化代表意识,着力为代表履职创造良好氛围。宣汉县每年由县委通报表彰优秀代表,广泛挖掘和宣传代表先进事迹,近年来在电视台对200多名代表进行了宣传报道;武胜县人大常委会每年向县委推荐表彰优秀代表和代表小组;金堂县人大常委会印发代表先进典型宣传册,录制先进事迹视频,建立代表履职展示厅,每年表彰优秀代表建议。另一方面,逗硬监督,倒逼履职。除前文所述加强代表到选区述职测评、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公开、成立监督小组等方式外,完善代表退出机制也是重要一环。近年来宣汉人大已劝辞30余名、罢免1名不称职或不便履职的代表,2015年以来武胜县人大常委会依法接受了6名履职困难代表的辞职申请。
    (四)全程留痕,完善台账,是夯实代表工作基础的重要抓手。四地坚持痕迹化管理,各级人大和代表均做到工作有记录、有资料、有影像,并认真进行归档整理,全面客观反映人大工作和代表履职全过程。在宣汉县,由人大统一格式制定人大代表履职承诺书,对代表基本义务和当年应当参与的重要工作进行明确,由代表在年初签字承诺,一年后对照检查进行述职;编印便于携带的代表接待走访选民记实手册,方便代表随时记录联系选民情况。宣汉、武胜两地县乡人大每年将代表履职记录、上级和本级有关人大工作的文件、人大会议资料、简报等及时收集整理,编撰成资料汇编,既便于工作管理,又利于检查督促,提升了工作规范化水平。沙湾区嘉农镇人大主席团与代表签订脱贫攻坚目标责任书,制发扶贫手册、结对帮扶台账,全程记录代表帮扶工作情况,推动代表积极为脱贫攻坚出招发力。
    三、我市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代表履职监督工作开展较早,经过多年探索实践,在制度建设、工作推进、成果运用等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广汉市更是与此次学习考察的四个地区一样,被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为试点,其他县(市、区)也充分结合自身实际,做了大量尝试和探索。
    如广汉市,建立了“339”代表履职工作法,形成了以坚持“三项原则”为根本、增强“三个观念”为指导、建立代表履职监督“九项制度”为支撑的代表工作模式。研究出台了人大代表监督与管理实施办法、履职情况的公开制度、履职登记办法、向原选区选民述职实施办法、履职效果评价结果的办理办法、辞去代表职务实施办法等制度;成立代表履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和代表履职考核小组,制定代表履职承诺书、年度述职报告模板,加强代表年度履职考评,严格考核结果运用;深入推进人大代表小组工作室建设,探索代表一线履职方法,推行“代表定向、定向代表”工作机制,积极搭建履职平台,不断创新履职方式,促进了代表“愿代表”“能代表”“真代表”。其他县(市、区)也初步建立起代表履职管理、监督、考评等制度机制。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市的部分工作与金堂武胜宣汉沙湾等四地还存在一定差距,区域工作不平衡、经验总结不足、痕迹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比较突出,亟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四、工作建议
    (一)必须更加积极主动争取党委的支持。县乡两级人大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多请示、多汇报,积极主动争取党委对人大工作的支持,特别是对代表工作的重视,形成党政领导积极履行代表职务、主动接受履职监督的良好氛围。作为人大系统的领导干部代表,更要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扎实做好联系选民、提出建议、到会述职、接受测评等工作,以自己履职的实效示范带动广大领导干部代表履好职、尽好责。
    (二)必须在规范、完善、总结上下功夫。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出台加强和改进代表履职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对这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梳理出必需的制度目录,要求和指导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参照目录,构建基本的制度体系。在此基础上,各县(市、区)可以结合实际,对制度体系进行完善和补充,总结形成体系完备、有特色、可复制的工作新模式,并在乡镇进行推广。同时,市县人大都要加强对下级人大的工作指导,强化上下工作联动,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挖掘和总结基层的好经验,帮助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必须勇于探索实践,不断丰富工作内涵。各级人大要主动作为,善于思考,针对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方式方法,不断丰富代表履职监督工作内涵。比如,针对代表对代表职务认识不全面的问题,制作代表履职明白卡,将代表的基本职责、权利和义务摘要登载,予以明确告知;与代表签订履职承诺书,对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纪守法、参与监督活动、提出代表建议、联系走访选民等基本职责进行明确,若代表不能遵守,则应辞去代表职务;针对脱贫攻坚等年度中心工作,可以与代表签订专项责任书,明确年度任务,进一步压紧压实代表责任。
    (四)必须强化机制运行,确保取得实效。要以加强痕迹管理工作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工作台账,在县一级范围内统一规范履职记录本等重要台账资料,严格要求代表和有关机构做好记录,定期对资料归档整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确保代表履职和监督工作情况全程留痕、倒查有据。要逐步逗硬履职监督,切实落实对代表参加人大会议、监督活动、代表小组活动、联系选民等的考核,有计划地推开并严格开展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接受测评等工作,进一步畅通代表退出机制,对履职情况较差的代表及时进行约谈、督促,直至劝其辞职或予以罢免。要加强对代表典型事迹的宣传和表彰,强化对代表履职情况和监督工作情况的公开,引导选民积极参与监督、代表主动接受监督。鉴于落实在基层、落实靠基层,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选取2-3个工作开展较好的乡镇作为试点,推广他们的经验和做法,确保所有乡镇工作推进同步、同效。
    (五)必须为代表履职创造更加良好的条件。代表履职监督工作是代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代表工作的其他内容相辅相成。因此,只有不断提高代表工作整体水平,才能推动代表履职监督工作深入开展。当前,尤其要扎实推进乡镇人大代表小组工作室深化和创新工作,把它运行好、作用发挥好,推动将代表“坐班”与“下访”相结合,执行职务与学习培训相结合,服务选民与建议办理相结合,逐步充实代表履职的时间和内容,切实发挥这一代表常态化履职“新平台”的积极作用。同时,各县(市、区)要确保代表活动经费和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质效,加强代表培训工作,做好代表履职各项服务保障,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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