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的通知
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办事机构:
为扎实开展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工作,增强机关干部职工环境综合治理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充分发挥机关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现将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的主要内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机关”活动主要工作和要求
“进机关”活动的目标是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目标,以办公环境、人文环境、职业环境、人居环境等四个环境为重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使机关软硬环境得到充分的改善,使机关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办公、职业环境
1、门前做到卫生保洁落实,墙壁、道路无乱写乱画、乱贴、无乱丢垃圾等现象(责任部门:办公室行政处);
2、办公室内做到地面无烟头纸屑、门窗无积尘污迹,办公物品摆放整齐,楼梯过道清洁、扶手无积尘、墙壁屋顶无蛛网和乱贴乱画、无乱丢垃圾、卫生间无异味等现象(责任部门:办公室行政处);
3、院内做到墙壁、过道无乱写、乱画、乱贴、地面无乱丢垃圾,责任区内无卫生死角,院内车辆停放整齐有序;按市、区爱卫会和辖区街道办的统一安排部署,做好除“四害”防治工作(责任部门:办公室行政处);
(二)人居、人文环境
1、生活区公共卫生做到环境整洁,无“四害”,无乱倒乱堆垃圾、无卫生死角,道路、楼梯、绿化带无乱堆乱放杂物、无乱贴、乱写、乱画等现象;(责任部门:办公室行政处);
2、生活区室内卫生做到整洁,无“四害”,门窗无积尘、无卫生死角,阳台无乱堆、乱挂、乱晾晒等现象;(责任部门:各住户、办公室行政处);
二、工作安排及监督检查
各工作、办事机构及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积极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按照以上要求,率先垂范,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为创造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为共建现代文明进步的美好新德阳作出自己应有贡献。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决定从通知之日起,每周星期五下午2:30—5:00为机关各工作、办事机构开展治理活动时间,做好办公室内外清洁卫生和内务整理工作。5:00—6:00机关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并公示检查结果。
201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