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作为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
(二)主要工作。1、主要承担代表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专委会工作会议、专委会片区工作会议、秘书长联席会议、办公室党组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2、行使人大监督工作,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3、负责市人大代表的调研、视察及常委会的文电、档案、信息、保密文印工作,群众信访工作等。2015年重点工作主要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市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人大工作领域改革,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切实加强监督工作;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为保障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部门概况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属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有正县级机构1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市人大机关收入预算总额为1378.5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48.0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0.4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378.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099.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38.7万元,医疗卫生10.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58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人大机关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人大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人大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9.6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1、代表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专委会工作会议、专委会片区工作会议、秘书长联席会议、办公室党组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2、全国、全省人大代表来德专题调研和视察等工作;3、人大监督工作;4、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5、负责市人大代表的调研、视察及常委会的文电、档案、信息、保密文印工作,群众信访工作等,6、用电增容、配电设备及双回路电源改造工程。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10.6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9.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件:预算公开表.xls
德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