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以学习促提升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11月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部分省市县党委书记违纪违法案件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全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情况的报告〉的通知》精神,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守培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副主任肖龙溪、蒋国华、王学军、胡宗林,秘书长成剑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玉华受邀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认为,中央文件通报的地方党委书记违纪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损害了党员领导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通过对案件的严肃查处,进一步彰显了中央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和鲜明态度。省两办文件深刻总结了全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所取得的成果,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明确了整改的措施,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指明了方向。
会议要求,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切实廉洁自律,改进自身作风,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要深化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监督责任,强化“一岗双责”“签字背书”、述责述廉、社会评价等有效机制,坚持“一案双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要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与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化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加强人大工作相结合,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党纪法规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真正让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得到落实,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