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财务管理
2017年,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各项财务管理工作要求,市人大办公室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资料,结合《德阳市审计局关于德阳市2016年度审计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的报告》提出的问题及市人大财务工作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对财务管理进行了规范和完善。尤其在制度建设方面,修订和完善了《德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2017年机关公务接待工作制度》《德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监督管理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财务工作实现规范有序、高效运行,确保市人大机关财务管理有章可循。
一是严格财政预算管理,明确预算编制目标,调查研究基础资料,加强各委(室)之间的协调,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完整性。
二是统一经费报销的标准和程序,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学习考察费等经费的报销标准范围、签批手续等进行了详细规范,使费用报销更细化。
三是明确资金审批权限,分管财务的副秘书长和办公室主任按照审批权限分别签批,涉及大额资金的,按照《德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
四是规范办公设备采购流程,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采购范围、采购预算编制、采购计划审批等都作了进一步明确。
五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做到及时、准确、手续完备。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并与会计账目核对,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六是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建立机关财务内部管理监督机制,严格“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支持办公室纪检干部对财政预算经费的重大开支进行监督,定期公开机关财政经费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办公室行政信访科 张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