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刘春香:多方协同联动 推进未成年人保护

时间:2024-01-23  来源:四川发布  次浏览 字号:[ ]

每天忙完手头上的工作,刘春香打开手机都会看到一页页的未读消息。“我马上要期末考试了老妈。”“第二个妈妈,一定要注意休息哦。”“放心吧妈妈,我可以照顾好自己。”……遍布各地的“孩子”总是给她发来问候和关心,刘春香只要能在繁忙中寻得一点空,便逐一回复。

刘春香是一名省人大代表,在此之外,她兼具多个身份,是中江县留守儿童艺术团团长、德阳市春香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中心理事长,也是德阳市妇联挂职副主席、中江县妇联副主席(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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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年里,刘春香带领着这个民办公益组织──德阳市中江县留守儿童艺术团,走遍德阳市中江县大大小小的乡镇,免费教留守儿童跳舞、免费送教到乡村小学、到贫困孩子家走访……许多留守儿童的命运被改变,她也被孩子们亲切地称为“刘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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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妈妈”,她总是能听到许多孩子的心里话,那些关于考试的烦恼、人际关系的处理难题,还有他们成长过程中常常有的困惑──作为未成年,我可以怎么更好地保护自己不受侵害呢?

因而,担负省人大代表的职责,她的目光从留守儿童投向了更广泛的未成年群体。这些年,连任两届代表的她一直在关心未成年的身心健康。每年她走进校园里开展法制宣传和调研工作,都会发现一些地区、一些学校,在未成年人防侵害方面,仍有教育部门法定职责和管理还落实不到位、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缺乏针对性、家庭教育和监管存在缺位和盲区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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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身心、智力发育不成熟,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处于弱势,犯罪分子借可乘之机实施侵害。一旦发生,给孩子带来的将是严重的灾难。许多孩子不知道怎么更好地保护自己,也不了解相关知识。”刘春香坦言内心其实很沉重,“祖国的未来在于未成年人。我希望他们能不遭受痛苦,快乐健康长大。”

在刘春香看来,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中担负着重大职责,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既要严厉打击,更要从源头有效预防,充分发挥学校法治教育主导作用,增强未成年人防范意识和维权能力,共同营造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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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建议,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法治教育的监督考核,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走深做实。同时,加强学校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开展好自护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导。

“增强学生法治意识和自护能力是减少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最有效的方式。”刘春香建议,要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家庭的职责,切实保障法治教育教材、课时、师资的落实,还要持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在校学生、留守儿童的自护教育和家庭教育。

刘春香认为,未成年人防侵害,不仅在于学校、家庭、个人,还要各部门加强协同联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因此她建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要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真正落实好法治副校长制度,发挥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作用,通过以案说法、动漫、情景剧、防性侵操等寓教于乐的形式,增强法治教育的效果。

“未成年将会一直是我关注的群体,作为代表每年要履职尽责为他们提出更多建议,同时,我还会坚持发挥自己的力量,去为他们办更多实事!”刘春香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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