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禁放烟花爆竹势在必行黄长碑代表建议引发高度关注
1月20日下午,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分团讨论中,市人大代表黄长碑提出的《关于尽快在德阳城区及各县(市、区)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受到参会代表的高度关注。
为何提出在主城区禁放烟花爆竹?黄长碑代表说,因燃放烟花爆竹出现火灾、伤人、噪音和空气污染等问题,已经对城市产生了不良影响,人为增加社会负担,节日禁放已成当务之急。与保护环境相比,经济上的一定牺牲是必须的。
对过年不燃放烟花爆竹就没有年味的问题,黄长碑认为,禁燃是指在主城区范围内,不是全面禁止。不放鞭炮就体现不出年味,这个说法也有些偏颇,用其它的民俗方式来替代也是可行的。
黄长碑建议政府通过立法的形式将其确定下来,市人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也许未来我市可以通过运用地方立法权来实现管理上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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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市环境监测站的数据显示,2015年除夕18时至次日凌晨,因为大量燃放鞭炮,德阳市城区内颗粒物浓度有一个明显上升过程,AQI(空气质量)指数由100(良)上升到200(中度污染)。噪声污染也很大,据统计,烟花爆竹燃放时的爆炸声可达130分贝以上,远远超过人听觉和耐受的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