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市法院、检察院副职开展任后履职监督
为切实加强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依法履职情况的监督,实现任免权与监督权有机衔接,根据《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的履职监督办法》和《德阳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任后履职监督2018年调研工作方案》, 7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蒲正率调研组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施敏、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雷振宇开展任后履职监督调研。将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法、检两院副职纳入任后监督对象尚属首次。
在调研会上,施敏、雷振宇对照年初履职承诺和打算汇报了今年上半年的履职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就下一步如何履职谈了打算。调研组分别就施敏、雷振宇在落实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等6个方面履职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与会人大代表对照履职承诺现场提问,并就下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提出了建议。
蒲正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到任后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开展干部的任后监督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今年拓宽到法检两院副职,既是增强法检两院被任命干部履职责任感自觉性的重要举措,又是对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实现监督全覆盖走出的第一步;二是要充分把履职监督和法律监督、工作监督有机结合,采取“听、评、查、议、督”等方式,提升人大任后监督工作质量和水平;三是被任命人员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努力形成依法履职和接受监督的双重自觉。
(办公室政法科 龚学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