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物业管理立法座谈会
2018年7月18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物业管理立法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彬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蒲正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德阳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三审建议稿)》的说明,与会人员针对三审建议稿的具体条文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
陈彬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社区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而物业管理则是社区治理的重要内容和载体。因此,在物业管理立法工作中,一定要提高站位,把握好为民立法、拾遗补缺、可行管用三个原则,着力解决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突出问题。在各方主体利益发生冲突时,要以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针对下一步工作开展,陈彬强调,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围绕城市提档升级和“美丽幸福家园”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狠抓落实,继续开展好物业管理立法调研,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综合分析研判,认真做好条例草案的修改完善工作,待征询省人大意见和报请市委审定后,按计划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二是法律的生命力在于严格执行,条例经批准公布后,各相关部门要凝聚工作合力,抓好宣传和施行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广大市民共同遵守,维护法规的尊严和权威;三是市民普遍对条例寄予厚望,但立法不可能解决物业管理中的所有问题,有的问题也不属于地方立法规范的范畴,如涉及体制机制问题、历史遗留问题、政府配套规定问题等,要认真进行梳理,向市委专题报告,切实推动解决。
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等市级有关部门,旌阳区人大、旌阳街道办等6个街道办事处、市物业协会负责人,部分物业企业和业主委员会代表等40余人参加座谈会。
(办公室政法科 赵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