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法制委、城环资委、常委会法工委 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立法调研
3月18日,市人大法制委、城环资委、常委会法工委到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立法调研。二重(德阳)重型装备有限公司、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化肥分公司等8家重点企业,市人大法制委、城环资委、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市生态环境局相关科室、环境监测中心站等与大气污染防治有关的单位和机构,以及2名立法咨询专家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8家重点企业就本单位大气污染排放情况、治理措施、防治计划等一一作了介绍,并针对《德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中涉及的企业权利、义务等条款,提出了明晰责任边界、实行分类管控、细化优惠政策等意见建议。
会议要求,市生态环境局要统一梳理有关企业意见,依法提出采纳与否建议;有关重点企业要“一企一策”增添防治措施,共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守环境保护底线。
会议强调,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要认真研究、择优采纳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法规草案,提高地方立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