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
6月24日上午,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卢也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精神,要求大家认真学习,抓好落实。会议表决通过了《德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要求抓紧报省人大常委会,力争条例尽快批准施行;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根据条例规定,尽快研究出台相关配套制度,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条例施行前要组织开展集中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市人大常委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要加强跟踪监督,促进条例规定落地落实。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情况的报告,希望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严格按照中央要求,进一步贯彻实施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强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和统计对象的统计法治观念,坚决防范统计数据造假问题,依法保障统计数据真实,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履行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专项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履行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专项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履行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专项工作报告》,希望市政府、“法检”两院和相关部门要从当前形势、自身问题、改进措施等方面找差距抓落实,进一步围绕参与依法治理、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市场公开、加强规则引领开展工作,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和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会议表决通过了《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徐蓉辞去德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建国辞去德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德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德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决定任命赵兴旺、罗毅为德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前还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成剑、刘龙春、杨庆龙、蒲正、雍兴文、李芳芳和秘书长朱伟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罗文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郭宏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勤,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晓勇列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吴玉华应邀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