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勤任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作者:办公室  时间:2014-09-02  来源:本站  次浏览 字号:[ ]

2014年1月7日德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德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李勤任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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